一名女子在吉林省国道上驾车撞死一只亚洲黑熊

朱天都市报讯(记者马浩然)11月1日,吉林省白山市松江国道至二道白鹤山线,一辆汽车与一只亚洲黑熊相撞,有网友爆料,亚洲黑熊当场死亡。 11月2日,长白山市公安局赤西分局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,事故已处理完毕,驾驶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。有律师表示,车辆损坏应由驾驶员承担。网友拍摄的一段视频显示,一只亚洲黑熊夜间躺在马路上,旁边停着一辆带有两个手电筒的黑色汽车。记者在视频中注意到,当时雪下得很大,道路湿滑,黑熊旁边可以看到掉落的车牌。该网友发帖称,当天下午6点,他正在吉林省长白山附近的国道上行驶。第一天。他在那天发生了事故路上,司机正在那里等他。这时候路滑了,我就停下车拍了视频。吉木新闻记者了解到,事故发生在吉林省白山市松江至二道白江山线的国道沿线。 11月2日,长白山市公安局赤西分局交警总队一负责人表示,事故系司机单方面造成,目前已解决。开车的女子没有受伤,也没有受到处罚。目前,该亚洲黑熊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置。广东浙青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马俊哲表示,涉案司机是否应承担杀害保护动物的法律责任,要看事故是“意外”、“过失”还是“故意”。如果野生动物突然闯入道路,驾驶员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避免碰撞并及时将情况报告有关部门,有关部门认定不是肇事逃逸而是事故的,一般不会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。马俊彻律师表示,如果司机进入动物保护区,没有仔细驾驶,没有观察路上的环境情况,玩忽职守,交通事故发生后没有采取救援措施,反而逃跑了。该法侵犯了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产权,破坏了野生动物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。必须依法追究民事责任。情节严重的,还可能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。马俊哲认为,司机应该对自己车辆的损坏承担责任。